
岳塘新闻网1月29日讯(通讯员:向娟)烟瘾槟榔瘾来了身上没钱咋办,不去找工作挣钱,竟然凌晨去超市“拿货”?1月28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对多次盗窃香烟槟榔的王某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宋先生夫妇在建鑫广场附近经营一家超市。2020年3月14日早晨开店盘点,宋先生发现柜台少了几包香烟和槟榔,调取监控发现系有人凌晨盗窃,遂报警;6月又有两次发现柜台的香烟槟榔被盗,又立即报警。民警通过分析比对,认为三次系同一犯罪嫌疑人作案。2021年1月14日,民警巡逻时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男子,体貌特征与在超市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相似,经盘查,该男子王某交代了自己三次盗窃超市数包香烟槟榔的事实。
经查,王某于2018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出狱后的王某,没有去找工作,常年混迹于网吧等娱乐场所。3月14日凌晨,刚从网吧出来的王某想抽烟嚼槟榔,却发现身上没钱,想到凌晨街上路人少,便打起了去超市盗窃的主意。后王某又作案两次。
检察官提醒,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偷几包槟榔、烟价值不高问题不大,根据《刑法》规定,2年内盗窃3次以上,即可认定为第264条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同时,提醒超市经营者,关店时要注意检查门窗,安装视频监控,以防不法分子顺手牵羊。春节临近,请大家注意财产安全,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责编:郭璇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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